西南政法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具有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隊資格的高校之一。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4〕7號)規定,我校2025年開展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西南政法大學
辦學地點:重慶市渝北區寶圣大道301號
辦學性質和類型:學校是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改革開放后國務院確定的全國首批重點大學,教育部和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選國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首批國家級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教育部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協同培養創新基地(培育)”。
二、招生項目、計劃
(一)招生項目
男子排球、女子排球、女子籃球
(二)招生計劃
總計劃為15人,分項目位置計劃:
招生項目 |
位置 |
招生計劃 |
男子排球
(總計劃6人) |
二傳 |
2 |
主攻 |
2 |
副攻 |
1 |
接應 |
1 |
女子排球
(總計劃4人) |
主攻 |
2 |
副攻 |
1 |
二傳 |
1 |
女子籃球
(總計劃5人) |
后衛 |
2 |
前鋒 |
2 |
中鋒 |
1 |
三、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要求,考生應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2025年普通高考。
考生必須具有國家一級(含)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且考生所持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我校招生的運動項目一致。
考生只能選擇報名項目的一個測試位置。凡入學前曾在專業隊注冊并報名參加過各類專業賽事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簡章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
(二)報名方式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相關安排登錄“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的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按系統有關提示完成后續操作。我校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限報3所學校。
五、資格審核
學校在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系統中對考生提交的資格審核相關材料進行初審,2025年3月1日前資格審核合格名單將在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請考生關注并自行查看。
六、考試安排
(一)體育測試
考生須參加報考項目的體育測試。所有項目專業測試全部實施全國統考,與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的體育專項考試統一組織,統一采用國家體育總局相關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進行評分。具體考試安排及其他相關信息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及“體教聯盟APP”通知為準。
(二)文化課考試
報名考生均須參加2025年全國統一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全部使用全國統一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
七、錄取
體育測試成績公布后,我校將根據全國統考成績分布情況提出各項目專業合格成績要求,結合報名資格審核結果、體育單招錄取結果和招生計劃,確定并在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我校專業考試合格名單。已被有關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擬錄取的考生,不列入我校專業考試合格名單。
高考成績公布后、志愿填報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我校提供專業考試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我校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考生生源省份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80%的專業考試合格考生范圍內,分招生項目(分位置),根據體育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并按規定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入圍考生人數不超過各招生項目(分位置)招生計劃數。
如考生體育測試成績總分出現同分并列情況,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5版)》中規定的相關項目招生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
入圍考生須按照其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報考志愿欄指定位置填報我校。在錄取考生中,高考文化課成績不低于我校普通批次法學專業在生源省份錄取分數線下20分的考生,可錄取至法學專業,其余考生限定錄取至運動訓練專業,入校后均不得申請轉專業。
八、其他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被錄取考生報到后學校將進行體育專項復測。
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學分并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西南政法大學畢業證書,并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九、監督機制
考生應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準確,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核實取消其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監督,受理與此相關的舉報或投訴。監督電話:023-67258879。
十、聯系方式
本科招生辦公室電話:023—67258088,67258828
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swupl.edu.cn
聯系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圣大道301號本科招生辦公室
十一、本簡章以教育部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政策為依據,若當年教育部相關規定有所調整,則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為準。
十二、本簡章解釋權屬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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