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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公告 |
http://www.hxsscy.com 2025年5月18日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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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方案》(內教學〔2025〕5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院校公布招生方案
5月19日前,各招生院校發布2025年專升本考試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方案。
二、錄取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免試考生
1.5月19日,“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免試考生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5月20日,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根據獲獎免試考生報名時填報的志愿投檔,院校完成錄取。
5月21日,招生院校向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報送退役大學士兵考生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合格名單。
5月22日,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根據已征集完成的退役大學士兵考生志愿,對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合格考生投檔,院校完成錄取。
2. 5月22日,院校公示免試考生擬錄取名單。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二)統一考試考生
1.5月21日,“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統一考試考生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發布網報志愿公告。22日內蒙古藝術學院向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報送專業課考試合格名單。
2.5月23日,報考內蒙古藝術學院且專業課考試合格考生填報志愿、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投檔,內蒙古藝術學院完成錄取。
4.5月24日,統一考試考生(含報考內蒙古藝術學院未被錄取考生)填報志愿、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投檔。
5.5月25日18:00前,院校完成錄取。
6.5月26日,“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發布第二輪征集志愿公告,進行第二輪征集志愿、投檔。
7.5月27日18:00前,院校完成錄取。
8.5月28日—29日,統計剩余招生計劃報自治區教育廳,根據錄取情況決定是否再次征集志愿,以“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發布的公告為準。
三、志愿填報
(一)免試考生。免試考生錄取時段不再征集志愿。
(二)統一考試考生。
達到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在征集志愿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考生綜合服務平臺”(https://www4.nm.zsks.cn/BaseStudent)進行志愿填報。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必須認真閱讀招生院校招生章程,準確了解招生院校報考專業要求,按照《專業指導目錄》中本、專科專業對應關系,查看相關高校招生計劃并填報志愿。
2025年專升本繼續實行“院校+專業”平行志愿填報方式,以1所院校的1個專業作為1個志愿單位,考生最多可填報8個平行志愿。報考院校及專業一經確定,不得更改。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報視為無效志愿。
達到或超過普通考生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專項計劃考生,在志愿填報階段,既可以專項計劃考生身份填報對應志愿,也可選擇放棄專項計劃資格,以普通考生身份參與志愿填報。
四、錄取規則
在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
(一)免試考生
1.獲獎免試考生
招生院校根據《工作方案》,按參加有關賽事考生獲得一、二、三等獎或金、銀、銅獎的順序依次錄取;同一賽項、同一等級獲獎考生個人獎優先于團隊獎錄取;同為團隊獎以獲獎名單中個人排名優先順序錄取。
2.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
招生院校依據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結果,綜合考生志愿、服役期間表現、在校期間成績等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烈士子女、烈士配偶、服役期間立功授獎、參戰、服役年限等可設為優先錄取條件。
免試專升本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后續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錄取。
(二)統一考試考生
1.投檔
達到藝術類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內蒙古藝術學院專業課考試合格的藝術類考生,根據考生志愿投檔。
統一考試考生實行平行志愿規則投檔。
2.錄取
(1)達到藝術類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內蒙古藝術學院專業課考試合格的藝術類考生,根據考生志愿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中規定的錄取規則錄取。
(2)統一考試考生分數須達到同一招考類別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院校在招生計劃內,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總分相同時,首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其次執行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確的擇優錄取規定。若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確優先錄取規則,則按照如下規則擇優錄取:依次比較專業基礎課成績、公共課成績擇優錄取。
(4)對于已投檔至高校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高校不得隨意退檔,不得以考生“自愿放棄”等理由作為退檔依據,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與規范性。
(5)招生院校要將政策規定、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等及時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6)自治區招考辦根據招生政策對招生院校提交的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各招生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履行監督職能,監督政策執行,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3.公示
每輪錄取工作結束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門戶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五、注意事項
(一)在志愿填報期間,若招生院校獲批調整招生計劃或其他重要事項,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將及時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相關信息。請各位考生持續關注我院官網、官微,及時獲取最新動態。通過上述官方渠道發布的信息,均視為已有效告知考生。
(二)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逾期不填報志愿者視為自動放棄填報志愿的權利。
(三)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和部分院校專業屬高收費,考生填報此類志愿時,應充分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理性決策,經慎重考慮后再填報此類志愿。
(四)錄取后,經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未報到的考生,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自行放棄免試資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試考生招生相關政策。
(五)請考生本人填報志愿,妥善保管綜合服務平臺登錄密碼,謹防信息泄露。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密碼泄露,造成損失或相關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六)招生錄取全程透明合規,任何“內部指標”“特殊渠道”“保過保錄”等說法均為騙局。鄭重提醒考生和家長不要聽信任何培訓、助考等機構或個人的所謂保證錄取承諾,勿存僥幸心理、勿信不實信息,謹防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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