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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
http://www.hxsscy.com 2025年5月12日 來源:成都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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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考生與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成都大學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成都大學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成都大學(英文名Chengdu University)。
第五條 辦學層次:本專科、碩士研究生。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八條 主管單位:四川省教育廳。
第九條 學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號。
第十條 成都大學創建于1978年,是改革開放后首批地方城市主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實行省市共建、以市為主的辦學體制,是四川省、成都市重點建設大學。設有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11個學科門類。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成都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作為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成都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是招生委員會的秘書機構,也是成都大學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加強對本專科招生錄取重要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招生工作嚴格依法依規進行,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對招生計劃編制的要求,根據學科專業建設和發展目標、各專業畢業生就業狀況、各省生源狀況等,編制學校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十六條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及聯合培養項目:
(一)成都大學斯特靈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由成都大學與英國斯特靈大學合作設立的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收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網絡與新媒體(中外合作辦學)、休閑體育(中外合作辦學)三個本科專業,學制四年。學生入校后在我校學習四年,考核合格者頒發成都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斯特靈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是經教育部批準,由成都大學與韓國嘉泉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制四年。學生入校后四年都在我校學習,考核合格者頒發成都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韓國嘉泉大學學習經歷證明;學生入校后也可選擇在我校學習兩年,再赴韓國嘉泉大學學習兩年,考核合格者頒發成都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韓國嘉泉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三)工程造價(中外合作辦學)專科專業是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由成都大學與韓國嶺南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制三年。學生入校后在我校學習三年,成績合格者頒發成都大學專科畢業證書。
(四)學校與澳大利亞阿德萊德大學開展“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雙學位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招收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會計學兩個本科專業。學生依照兩校共同制定的人才培養方案進行培養,采用“2+2”培養模式(即第一、二學年在成都大學學習,專業及英語成績達標者于第三、四學年在阿德萊德大學學習)。考核合格者,頒發成都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及阿德萊德大學學士學位證書。項目錄取的學生培養按照上級相關規定和《成都大學2025年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科層次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
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我校與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和成都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聯合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試點專業有金融科技(成都職業技術學院)、人工智能(成都職業技術學院)、車輛工程(成都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采用“3+1”培養模式(即前三年在高職院校學習,后一年在成都大學學習)。中職畢業生通過對口本科招生考試錄取,普通高中畢業生通過普通高考錄取。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學生入學后不能轉專業。完成規定學業并考核合格者,頒發成都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區、市)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進檔考生,以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區、市)規定的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以后的總成績進行專業錄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高水平運動隊等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項目。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患有《指導意見》第一部分所列疾病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患有《指導意見》第二部分所列疾病的考生,學校相關專業不予錄取。
第二十二條 普通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一)對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安排和錄取,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二)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底排序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比較單科成績高低,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科類(歷史類)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科類(物理類)考生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三)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藝體類專業錄取原則:
(一)藝體類考生專業成績均采用各省(區、市)專業統考成績。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各省(區、市)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安排和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二)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底排序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依次按文化成績總分、專業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三)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四)四川籍體育類考生文化成績要求達到省控線70分(含70分)以上;四川籍藝術及體育類考生外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舞蹈表演專業原則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
(五)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普通類批次招生,并執行該批次錄取規則。該專業按藝術類專業培養,畢業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第二十四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要求:
(一)斯特靈學院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網絡與新媒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要求外語單科成績達到90分(含90分)以上;休閑體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要求外語單科成績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
(二)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網絡與新媒體(中外合作辦學)、休閑體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用中英雙語教學,非英語類考生慎重報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工程造價(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用中韓雙語教學,以韓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輔修英語。
(三)納入“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會計學兩個專業,在完成成都大學學習進入阿德萊德大學學習之前,需要通過英語水平測試,且在阿德萊德大學學習期間全部采用英文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五條 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錄取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依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以及我校的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六條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語種,考生進校后原則上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七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四川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八條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及項目按上級批準的學費標準執行,詳見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中學費內容或專業備注信息。報考這些項目和專業的考生應具有相應的費用保障能力,請考生慎重選擇。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照上級相關文件要求對新生入學資格及身體健康狀態進行復查,對特殊類型(含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等)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水平復測。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作取消學籍處理;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條 學校建立了包括新生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完善的資助工作體系,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有關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學校執行學分制學籍管理,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所修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成都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招生咨詢與監督
第三十二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8-84616013
電子郵箱:zhaoban@cdu.edu.cn
微信公眾號:CDUZS1978
招生網址:https://zhaosheng.cdu.edu.cn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號成都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610106
第三十三條 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紀委依規依紀依法受理和查處本專科招生工作中涉嫌違規違紀違法的信訪舉報。
聯系部門:成都大學紀委辦公室
監督舉報電話:028-84616636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準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成都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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